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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
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是由山东省计算中心发起,山东省司法厅于2001年7月核准登记成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(鲁司鉴登字370101004号)。
山东省计算中心隶属于山东省科学院,是山东省成立最早、科研水平较高、规模较大的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的事业单位。
服务宗旨——
秉承公正、科学、客观、独立的原则,坚持严谨、热忱、扎实、高效的工作作风,出具客观、公正、真实、规范的鉴定报告,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,协助执法机构维护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保障诉讼、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,维护司法公正,为发展我省乃至我国的司法鉴定事业而不懈努力,为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保驾护航。
业务范围——
(1)电子证据司法鉴定: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是对依法收集的电子证据进行分析研究,鉴别其类型特点,找出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,确定其证明力的司法鉴定技术。通常在刑事诉讼、民事诉讼、版权保护、保险调查、单位审计、单位调查等方面需要鉴定和取证专家对电子证据进行专业鉴定。
本所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,对电子证据提供司法鉴定服务。鉴定类型包括信息内容鉴定、操作行为鉴定、软件相似性鉴定等。
(2)计算机取证:计算机取证是将计算机调查和分析技术应用于对潜在的、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的确定与获取。
对窃取商业秘密、窃取和破坏知识产权、商业欺诈、诽谤等情况,本所可协助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、提取证据,以及证据固定;协助有关单位进行与电子数据相关的内部调查和审计,以及证据固定。
(3)数据恢复:利用专业技术及专用工具对丢失、损坏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,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小数据损失所造成的影响。
(4)文件密码恢复:利用专为司法人员和公司安全人员设计的文件密码恢复工具,帮助用户找回口令,并可在安全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口令的安全性。
(5)应急响应。
(6)专业咨询与培训:为相关需求人士提供专业咨询及培训服务。
为了保障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,我们竭诚为您提供计算机专业技术服务!
单位网址:http://www.scsc.cn
联系方式:山东省计算中心 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
地址:济南市科院路19号,邮政编码:250014
联系电话: 0531-82605232, 0531-82605573
传真:0531-82962004 0531-82605573
联系人:王连海 郭秋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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